归档时间:2020-11-13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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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所需各种证件、资料均需带齐原件(代办、死亡、司法划扣提取另需提供一份复印件)以便扫描入机。

(2)个人银行存折(工、农、建、交、中、华融湘江、邮储、兴业、光大、中信)需自行查明储蓄账户开户行名称,同时还需注意:a、中行、农行、交行的个人银行账户必须是个人结算帐户;b、存折名必须与提取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c、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需提供各自户名的银行存折。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于各管理部业务大厅领取或在中心网站“表格下载”页面下载打印(http//www.yygjj.gov.cn/)。

特别提醒

(1)委托他人代办仅限于离职、退休或离市销户提取。受委托人仅限于直系亲属或者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需要另提供: a、代办人身份证 b、经提取人单位签章的委托书 c、关系证明  d、代办提取的所有证件资料都需复印件一份,并均需提取人单位加盖行政公章  e、提取审批表需提取人单位加盖行政公章;

(2)子女(父母)购房需要另提供资料:职工家庭成员是指未成年子女。各项资料的提供出具部门;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不动产权证书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支付费用凭证由发生业务方、提取人与子女的关系由公安部门或计生部门、出生医院出具。未婚或离异未再婚、丧偶未再婚的由本人现场填写管理中心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如有贷款的新购房提取需要另提供资料:a、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b、银行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章; c、《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