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1-13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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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事项类别

办事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决定机构

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办理条件

居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交验居民户口簿,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办理程序

 

办理期限

收到申请后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请人

收费情况

工本费每证10元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 湘价费[2008]63号文件

监督检查

 

咨询渠道

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责任追究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

关键词

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公时间

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