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市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文件是基于什么考虑?
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满足群众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2019年,市教育体育局出台了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关文件,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相继探索开展了课后服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学业辅导、校园阅读、艺术拓展、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丰富了校园生活,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和放学后照看孩子的焦虑,得到了社会肯定和家长点赞。今年10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1〕52号)文件要求。为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满足社会和群众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多次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事先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是坚持公益服务的原则。坚持学校课后服务的公益属性,根据服务供给合理确定运行成本,建立科学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营利。
三是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统筹加强作业管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避免给学生造成新的压力和负担。
四是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五育并举”,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研究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因校制宜设置课后服务项目,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成长需求。
五是坚持主动公开的原则。学校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官网官微、家校平台等途径,及时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事项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三、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服务对象和时间是什么?
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和农村地区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1天开展课后服务。自习班和周末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中小学课后服务包括哪些内容,学校午托服务和暑期托管是否纳入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同时,学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资源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考虑到课后服务的时间规定为正常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因此现阶段午托服务、暑期托管暂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后续将根据家长和社会需求进一步开展相关调研,结合现实需求和我市实际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和调整。
五、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有哪些要求?
课后服务工作经费筹措方式主要有: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我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其中:乡镇(农村)学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课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700元/期·生,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600元/期·生;普通高中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各校具体收费标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一校一案”审核课后服务方案时一并明确。建立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收费标准以一学年为固定期。到期后,根据市发改委课后服务成本调查情况,对收费最高限价标准进行调整。课后服务所收取费用应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各地要结合自身财力,加大对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减轻农村地区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政策,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
六、如何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各校应把学生安全摆在首位,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以及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根据课后服务规模,合理配备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以及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加强学校门卫登记管理,建立家校学生离校信息对接机制,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认真排查设施设备、食品卫生、消防、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七、农村寄宿制学校可以开展课后服务吗?
农村寄宿制学校可开展课后服务。原则上须事先由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超过三分之二的家长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然后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书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收费时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八、民办学校可以开展课后服务吗?
民办学校是否开展课后服务须视情而定。如已开展课后服务的,按之前正常开展,不得额外收费;尚未开展的,须按照公益服务的原则,严格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收费标准参照同层次公办学校,不得借课后服务营利。
九、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否可以引进校外培训机构?
学校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体,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自身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拓展和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如学校已充分整合校内资源,且经充分挖潜后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具体由各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把关,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组织遴选,建立健全评估、准入和退出制度,设立中小学课后服务校外机构白名单。学校应根据学生需求,按照教育部门所公布的白名单引进校外培训机构,按规定与其签订课后服务合同,其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课后服务校外机构白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