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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5-05-29 11:13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湘应急发﹝2025﹞4号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已经2025年第8次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严格条件程序,准确把握适用范围,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有效期2年,《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湘应急发﹝202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4.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4月25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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