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金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硅酸钠生产建设项目(年产92000t固态硅酸钠、23600t液态硅酸钠)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关于湖南金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硅酸钠生产建设项目(年产92000t固态硅酸钠、23600t液态硅酸钠)环境影响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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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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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金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硅酸钠生产建设项目(年产92000t固态硅酸钠、23600t液态硅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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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洪山洞片区内(北侧为纬五路,西侧为经二路,东侧为经三路) |
建设单位 |
湖南金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通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金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洪山洞片区内(北侧为纬五路,西侧为经二路,东侧为经三路),拟投资约8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1.2%)建设年产92000t固态硅酸钠、23600t液态硅酸钠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5566.67m2,总建筑面积32000m2,主要工程内容:新建生产车间一(用于布置两条固态硅酸钠干法(纯碱法)生产线)、窑炉车间、生产车间二(用于布置一条液态硅酸钠(湿法)生产线)、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主要生产工艺:1、以石英砂、纯碱等为原辅材料,经混料、熔制、成型等工序生产9.2万t/a固态硅酸钠;2、以干法生产的固态硅酸钠、水为原材料,经提升、加热调配、放料等工序生产2万t/a液态硅酸钠;以液碱、石英砂等为原辅材料,经混合、反应、压滤工序生产0.36万t/a液态硅酸钠;合计产能为2.36万t/a液态硅酸钠。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水土流失。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干法生产工艺混料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熔制产生的窑炉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经与脱硝处理过程中未完全反应的氨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至屋顶外排。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1号)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1号)中的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排放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原料卸料工序采取在密闭仓库内进行;氨水储罐采用密闭式设计,加强密闭及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1号)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以及岳阳县长湖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岳阳县长湖乡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新墙河,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锅炉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近期经沉淀预处理后由相关专业单位运送至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进水执行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1号)中表1和表2间接排放限值(BOD5、SS、动植物油执行表1;COD、氨氮执行表2),尾水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一级标准、其余未包含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墙河。远期待园区洪山洞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锅炉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方可排入其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地面冲洗、道路除尘及绿化。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区域和一般防渗区的防渗工作及办公区的地面硬化,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强化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排放限值。 5、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回收利用、回用于生产和出售给第三方单位;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不能回收的废包装袋及沉淀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 7、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8、你公司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0.4t/a、NH3-N≦0.1t/a、SO2≦1.2t/a、NOX≦ 4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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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3年11月1日,在环保信息公示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1月12日,在环保信息公示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附近、园区管委员会公告栏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7月3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厅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