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13

华容县交通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S218华容花子坟至注滋口公路(花子坟至禹山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2024-07-29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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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交通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S218华容花子坟至注滋口公路(花子坟至禹山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华容县交通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S218华容花子坟至注滋口公路(花子坟至禹山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容县交通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S218华容花子坟至注滋口公路(花子坟至禹山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

建设单位

华容县交通项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S218华容花子坟至注滋口公路(花子坟至禹山段)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禹山镇、新河乡,路线起点位于华容县花子坟(既有S218桩号K23+569),往西完全利用既有S218珠头山至花子坟先期建设段0.78kmY218K0+363~K1+143)、G353(共线,G353桩号K1196+154~K1198+7302.576km后,至新河乡华丰村(实际建设起点,既有G353K1198+730),采用新建路线经团湖西侧,在禹山镇接上老路(既有S218桩号K32+819),终点设置平交在南山墟场与原S218相交;路线完全利用老路共线段3.356km,实际建设里程长8.343km。此报告仅对实际建设路线进行评价。

    项目新河乡华丰村至禹山镇主线全部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新建8.343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设中小桥152m/2座,涵洞53道,土石方工程26.93m3,新增用地24.8008hm2(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约26795.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主体工程,绿化、交通设施等辅助工程,径流收集系统等环保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科学文明施工。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地面硬化,出入口车辆冲洗;建筑材料设置专门堆场;采用成品沥青,不设沥青拌合站,尽量使用密封性较好的设备进行沥青摊铺;运输车辆严禁超载,物料加盖篷布;加强渣土车监管,加强施工机械与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运营期注意公路日常维护,路面破损及时修补,做好道路清洁;加强绿化带养护,特别在环境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木、灌木;运输散装物资车辆加盖篷布。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附近民房已建的化粪池收集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路面洒水,不外排。运营期严禁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运行做好路面清洁工作,定期维护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防止生活垃圾等随降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科学施工,缩短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安排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道路设置绿化林带,加强交通管理及道路养护,设置减速带和禁鸣、限速标志等;加强道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沿线路段实行环境噪声定期跟踪监测制度,并根据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减缓措施。运营期公路两侧道路边界线外35m范围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35m范围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施工期固废及时合理合规处置;营运期道路沿线产生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加强文明、环保宣传,禁止乱丢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生态保护及恢复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水土流失预防等工作。施工期,严格按照征占地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减少对植被和土地的破坏;做好植被养护,确保道路绿化有效发挥固土、隔声降噪、减少水土流失等功能;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减少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做好耕地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耕地;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道路的绿化恢复工作,进行生态补偿。加强营运期管理及沿线绿化日常维护。

)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加强环境管理。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境监测计划严格控制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声等污染,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3年10月9日,在湖南省环保管家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3月28日,在 湖南省环保管家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6月6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