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13

关于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2024-10-2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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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

湖南省北部岳阳市新墙河中下游的丘陵地带

建设单位

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铁山灌区位于湖南省北部岳阳市新墙河中下游的丘陵地带,是一个具有农业灌溉、防洪、拦砂、发电、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湘北地区最大的自流引水灌溉工程。灌区整体以新墙河为界分为南、北两大灌区,铁山灌区东起岳阳公田,西抵洞庭湖滨,南达汨罗,北接临湘,东西长约55km,南北宽约50km,总面积约2600km2。灌区覆盖岳阳市的岳阳县、汨罗市、临湘市、岳阳楼区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县(市、区)19个乡镇165个行政村。

本项目总投资66561.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2万元,占总投资的0.8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渠系工程、渠系建筑物设施建设工程、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工程、排水设施现代化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程、其他工程(量测水设施建设、管理养护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渠顶运维道路)。本次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工程维持以新墙河为界的南、北两大灌片工程现状整体布置。通过对铁山水库灌溉取水设施实施除险加固,灌区主要山塘、小型水坝、小型泵站实施除险加固,续建3条支渠,并对2条总干渠、5条分干渠、34条支渠、87条结瓜水库灌溉渠和2条干排水沟的灌溉排水设施实施除险加固和现代化改造建设,并对标现代化灌区要求实施灌区信息化系统和各类管理设施提质升级。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基坑废水、清淤产生的淤泥废水、车辆及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生活区根据场地条件及工程区实际情况租用工程区附近的民房,租用民房处生活污水经当地民房配套化粪池处理,用作农肥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流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涉及环境敏感区和人群密集区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弃渣及时清运、易产尘物料及时覆盖、运输车辆帆布覆盖、控制车速、使用密闭式拌和机、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减少扬尘。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和燃料;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措施,减少机械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工程不可利用弃渣及多余料先运往临时转存场临时堆存后,并及时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危险废物贮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施工区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置及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车速、禁止夜间施工和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5、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各类污废水、固体废物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土壤环境。对临时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并集中堆置防护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强化交通运输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避免油料泄漏污染地下水。加强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及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管理,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加强对沿线饮用水源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饮用水供水安全。施工期各种污(废)水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严禁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区的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严禁排入水库;禁止向保护区保护范围内排倾倒垃圾和弃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堆放渣土;加强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对水源保护的意识。合理安排靠近铁山水库南灌区取水口工程的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间取水口附近水质监测,加强与下游自来水厂的沟通,水质异常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运营期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的保护。

7、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平面布局,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和地表的开挖及扰动,减少对陆生植物的破坏和水土流失;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规范施工活动、加强施工期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减少对陆生和水生生境的破坏。土方开挖、临时堆放和回填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取土场、施工营地、临时道路等施工迹地及时实施生态修复。

8、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设置环境应急机构,制定饮用水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水环境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水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严防环境污染。

9、加强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各类设备机械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及各类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生态与环境监测计划。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7月11日,在铁山灌区门户信息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8月22日,在铁山灌区门户信息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的项目所在的铁山水库现场、饶港水库现场、北干渠渠口、南干渠-荣湾分干渠和岳汨分干渠交汇处、公田镇政府、杨林街镇镇政府、柏祥镇、黄沙街、长湖乡、荣家湾镇荣鹿新村村委等地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9月6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厅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