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发改委:
为增强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严格省预算内资金使用和确保投资效益有效发挥,按照委2014年度稽查工作计划,我委决定从7月下旬开始对全省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2012年-2013年省发改委安排下达的省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不包括规划编制、课题研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咨询评估等项目)。
检查内容:
1、市(州)发改委、县市区发改局是否及时转发下达省预算内投资计划;
2、省预算内资金是否及时下拨项目单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挪用、克扣省预算内资金的情况;
3、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批复的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项目、项目是否按期开工和完工、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落实“五制”及投资效益发挥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项目单位自查和省抽查方式。请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发改委接通知后,迅速组织对本系统(省直项目)或本地区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派专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好有关表格(详见附件)。请将自查情况及相关表格(含电子文档)于2014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委稽查办。
我委将派出稽查组对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市州的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具体抽查的省直单位、市州及行程另行通知。
联系人:颜 彪 0731-89990876
传 真:0731-89991002
邮 箱:2497342946@qq.com。
附表一:××市(州)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发下达情况表
附表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