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宣布《岳阳市创新创业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岳市工商〔2016〕93号)、《岳阳市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市工商〔2016〕94号)、《岳阳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岳市工商〔2016〕86号)、《岳阳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岳市工商〔2016〕107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和未进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制定机关 |
1 |
岳阳市创新创业贷款贴息 管理暂行办法 |
岳市工商〔2016〕93号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岳阳市创新创业专项扶持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岳市工商〔2016〕94号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岳阳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管理试行办法 |
岳市工商〔2016〕86号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岳阳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 管理试行办法 |
岳市工商〔2016〕107号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