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宣布《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教体发〔2020〕5号)规范性文件失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宣布《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教体发〔2020〕5号)规范性文件失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