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 阳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岳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
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体局(教育局、教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湘发改价费〔2021〕744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8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价管理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湖南省定价目录》,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全市登记注册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
二、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班型 |
基准价 (元/课时·人次) |
培训 方式 |
标准课程 时长 |
浮动幅度 |
10人以下 |
42 |
线下 |
45分钟 |
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
10—35人 |
32 |
|||
35人以上 |
25 |
|||
1.培训机构在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实际时长与标准课时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3.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包含了培训材料费(如教材、教具、教辅资料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
三、规范收费行为
(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培训机构应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机构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网站、经营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提前向社会公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收费标准一经公示,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培训收费,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三)及时报送信息。培训机构应在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情况,报送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应推动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制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督促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责,依法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要加强预期引导和宣传解读,确保政策落地。
五、本通知自2024年8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