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理控制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岳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分区管控、动态管理。2020年,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基本实现成果共享与动态监管。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分区管控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是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生态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共划定59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8个,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2.19%;重点管控单元31个(其中包含全市11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面积占比39.82%;一般管控单元10个,面积占比17.99%。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制定我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对全市不同属性区域进行管控。制定59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中11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由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市政府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其余48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市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以“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重要依据。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环保督察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二)做好“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各县市区要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环境要素的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确保“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国土空间的发展管理相衔接。
(三)共享“三线一单”成果。对全市“三线一单”成果数据进行系统梳理和集成,进入湖南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成果共享。
(四)做好“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市生态环境局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组织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及时将“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意见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确保我市“三线一单”成果及时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做好我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积极配合实施,确保“三线一单”成果落地。
(二)落实工作保障。市生态环境局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等。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实施监管机制,将“三线一单”实施情况纳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市区要依据当地管理需求与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及时将“三线一单”成果与评估、更新结果向社会公开,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不断完善。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