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岳阳市城区增设无人机移动执法设备(执法取证设备),现依法予以通告。
一、启用时间
2026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为宣传告知期,2026年7月24日0时启用。
二、抓拍范围及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