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姜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23〕3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03-1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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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姜华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彭晟、夏安民同志的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范潇毅同志任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向荣同志的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兴旺同志任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免去其岳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智同志的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许雄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阳德儒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彭彬同志任岳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梁盛发同志任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三荷机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陈湘栋同志的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经济师职务;

柴石球同志任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殷俊同志任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福保同志的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李理同志任岳阳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建华同志的岳阳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颜鸿钊同志的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专一同志任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向阳春同志的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袁丹宁同志任岳阳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鑫同志任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职务;

苏鹊同志任岳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宗佑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师迅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仲芬同志的岳阳中学副校长职务;

徐军同志任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周玉萍同志的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大巴桑同志任南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曹晔同志任岳阳市教育考试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荀志方同志任岳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宏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修赫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姜伟南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成常红同志任岳阳市康复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副总经理的任免,请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