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25〕11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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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星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李谷林同志任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岳阳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周喆同志的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亢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仁辉同志任岳阳市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黎珊同志的岳阳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孙昂同志任岳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曦彤同志任岳阳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岳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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