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环保咨询
来信人: chen
来信时间: 2024-11-18 09:46:03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家企业,根据相关政策环保局给企业分配了环保初始排污权总量指标,现在企业上了环保设施,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咨询一下领导,我公司可以做工程减排认定吗?减排的总量可以挂牌进行交易吗?如果减排量挂牌交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环保局
回复时间: 2024-11-22 10:22:32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排污权总量指标的相关咨询已收悉,现将咨询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可交易的排污权包括执行排污有偿使用政策规定的排污单位,其富余排污权扣除减排义务后所形成的排污权”、第三条第二项:“富余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实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减少排放所形成的排污权,或者采取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包括破产、关停)等减排措施后不再排放主要污染物所形成的排污权”。根据你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可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减排认定和交易申请。

  感谢你对生态环境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得到你们的认可,谢谢你们对环保事业的做出的贡献!

  岳阳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