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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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环保咨询 |
来信人: | chen |
来信时间: | 2024-11-18 09:46:03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家企业,根据相关政策环保局给企业分配了环保初始排污权总量指标,现在企业上了环保设施,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咨询一下领导,我公司可以做工程减排认定吗?减排的总量可以挂牌进行交易吗?如果减排量挂牌交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回复部门: | 市环保局 |
回复时间: | 2024-11-22 10:22:3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排污权总量指标的相关咨询已收悉,现将咨询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可交易的排污权包括执行排污有偿使用政策规定的排污单位,其富余排污权扣除减排义务后所形成的排污权”、第三条第二项:“富余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实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减少排放所形成的排污权,或者采取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包括破产、关停)等减排措施后不再排放主要污染物所形成的排污权”。根据你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可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减排认定和交易申请。 感谢你对生态环境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得到你们的认可,谢谢你们对环保事业的做出的贡献! 岳阳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