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坚(1912—2006),湖南省平江县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人民解放军优秀的军事指挥员和政治工作领导者、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一九二八年参加平江起义。一九三○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一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平江县长寿区赤色工会委员长,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政治部秘书处处长、青年部部长、民运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宣传部部长,红四军政治部主任。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副主任,东进纵队政治委员,冀南军区政治部主任,军委一局副局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十纵队政治委员,桐柏军区政治委员兼第十纵队政治委员,第二野战军四分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军委情报部副部长、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总政治部副主任,军事科学院政治委员,昆明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院长兼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一九八五年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被增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