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背景
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等有关要求,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失效原因
此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主要失效依据如下:
1、《岳阳市农业委员会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农联〔2015〕3号)。失效理由:通过近几年的实践证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的相关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规范农村村民建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需要更加精准,以便更好得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岳阳市公安局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岳阳市中心城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的通告》(岳农联〔2020〕6号)。失效理由:该规范文件是在新冠疫情爆发初,应急响应期间出台的临时性的防控政策。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