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背景
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等有关要求,确保相关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时效性,做好新旧政策精准衔接,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失效原因
此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主要失效依据如下:
《岳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实施方案》(岳经信发〔2019〕5号)。失效理由:该规范性文件主要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16〕44号)精神于“十三五”期间制定,有效期已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