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21〕9号)等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订了《岳阳市建筑工程管理红黄牌警示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公布办法》)。
一、制定背景
2016年,我局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岳阳市建筑工程管理红黄牌警示公布办法》。目前,该文件已到有效期。
根据《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21〕9号),诚信行为信用管理一直是建筑市场监管的重要抓手,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起着重要作用。修订《公布办法》一是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实际工作的迫切需要。《公布办法》实施以来,一直是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抓手。三是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制定情况
《公布办法》(征求意见稿)制订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开展基础调研。收集学习外省制度情况。在去年进行季度执法检查、赴各地调研时,有针对性地向各地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了解《公布办法》实施情况、遇到的问题。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前期调研的情况,组织起草《公布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根据意见多次进行修改。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上报稿。
三、主要内容
《公布办法》共十八条及1个附件。第一条明确制定目的及制定依据;第二条、第三条明确适用建筑市场主体范围;第四条明确了黄牌警示的情形;第五条明确了红牌警示的情形;第六条明确了黄牌警示的时限;第七条明确了黄牌警示的时限;第八条明确了警示操作程序;第九条明确了解除警示操作程序;第十条、十一条是被黄牌或红牌警示的工程项目依法承担的责任;第十二条明确了主管部门监管及惩戒措施;第十三条、十四条明确了工作程序和公布制度;第十五条、十六条明确了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责任。
《公布制度》制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增加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依据;二是增加了消防领域红黄牌警示行为;三是增加了信息和信用监管科、消防科相关行政职责范围内容。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