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遵照执行。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应当在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岳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岳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
市医保局 |
2022年8月 |
2 |
岳阳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市发改委 |
2022年下半年 |
3 |
岳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市资规局 |
2022年下半年 |
4 |
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修订) |
市资规局 |
2022年12月 |
5 |
岳阳市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市行政审批局 |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