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08-2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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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聚焦建设“七个岳阳”,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岳阳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把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体现到法规规章中,确保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和上位法规定。要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立足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尊重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安排体例结构,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立法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做到集中各方智慧、凝聚社会共识。要统筹政府立法的立改废释,加强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常态化开展规章清理工作,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实施满5年以上的市政府规章,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

  三、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组织精干力量,做好调研论证,保证起草时间和经费。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在政府立法中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及时跟踪了解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度,认真审查把关,确保立法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