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的《2021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730-8222580,会展中心东侧房地产交易中心10楼,邮政编码:414000)。
2021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加强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1、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申请、互联网等申请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各环节进行梳理。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54件,全部按时、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和处理。
2、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官网开设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3、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筹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公开渠道和为民服务“窗口”。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000多条。借力新闻媒体,围绕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建筑管理等重点任务,策划专门选题在中国建设报、湖南日报等媒体刊发,不断提高岳阳住建工作的影响力。充分利用“岳阳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通知公告,及时宣传行业动态,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多期,关注人数显著增多,传播力、影响力持续增强。
4、完善制度规范。将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澄清各类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切实维护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15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5.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4 |
15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8 | 14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5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6 |
6 |
0 |
0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了成效、保持了发展,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的手段和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与开发。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强化网站功能,丰富政务公开手段和载体,构建功能完备、灵活扩展、资源整合的政务公开发布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能胜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