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1-01

岳阳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03-19 15:10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字体:【 浏览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湖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由岳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岳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yuey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岳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0-8845958。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

一是继续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单位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会议,并对照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项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做成任务分解表,落实到科室。

二是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了预算公开力度。预算公开实现“三个首次”:部门预算首次提交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首次编制了“三公”经费预算、所有政府组成部门的预决算首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性公开。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涵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平台建设、考核监督保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据统计,2014年,我局通过市政府、局门户网站、省市主流新闻媒体、主动公开财政信息600多条,其中通知公告20余条,政策法规30余条,预决算及市本级收支数据60多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9个类别:1、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2、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3、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4、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5、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事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系统综合表彰奖励等人事管理情况;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投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8、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财政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12345公共服务热线、单位网站局长信箱等通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余件,均已经全部完成答复,公众对我们的答复都给予了肯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与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提升财政透明公开的服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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