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市卫计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卫计工作透明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完善卫计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和计生工作信息公开,有效促进了卫计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原卫生局和原计生委合并后,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委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丰富载体,拓展信息报送公开渠道。一是政务公开栏公开重要工作事项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公开栏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二是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卫计各项信息,如工作动态、重大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等进行宣传。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515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55条,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25次,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彭纲要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篇。办理12345公众热线964件,办理市长信箱118件,办理主任信箱48件,处理来信来访70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受理3起网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按时办结。
四、其他情况
2016年,我委未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收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2016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卫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