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目前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今后如有提标,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发放范围: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寄宿生贫困面按全省平均1/3的比例确定,适当向国扶县、省扶县、少数民族县倾斜。
发放部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
政策期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