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科技〔2017〕473号
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7〕3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经信委联合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和市州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我省申报企业限于已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在湘中央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由中央管理企业自行组织申报、推荐;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申报)。
市州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要求: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份)请于7月7日前报送到省经信委科技处,过期不再受理。省经信委将联合省财政厅审查推荐。
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科技处 曾学文 电话:0731-88955375
省财政厅企业处 刘天学 电话:0731-8516503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7-323号).pdf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