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领导班子带头采取封闭式学习、互动式交流等方式举办读书班12期,开展专题研讨4次,通过充分交流研讨,在“头脑风暴”中实现“解放思想比学赶超”。各支部结合实际,依托“三会一课”平台、主题党日节点等,采取宣讲微党课、参观红色资源和党员教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举办青年读书会等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广泛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确定调研选题10个、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98次、座谈访谈47人次;召开调研情况交流会2次,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150条,解决问题48个。
(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完成对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湘江新区湘阴新片区、南湖新区四个片区事项赋权。完成对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核发事项赋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建设,政务服务实现发布率100%,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环境影响报告书(普通类)承诺办结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普通类)承诺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压缩率50%。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环评统建系统优化审批流程,通过环评统建系统进行申报、受理和审批,真正实现全程网办。今年,协助省厅审批建设项目5个,完成市本级审批项目74个,县市区级审批368个,否决项目40余个。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布《岳阳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问题提交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始终做到自觉维护集体决策的权威性。加强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进行自查和清理,将现行有效的6个规范性文件录入“湖南智慧人大法规规章规范性库”。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按要求对《岳阳市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2个规范性文件进合法性审查,并依法通过审查、发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依法公开执法检查(双随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委托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新招录1名持法律职业资格证公务员,目前全局2人持法律职业资格证,1名公职律师。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2023年,全局行政复议案件6起,已办结5起,复议案件无被纠错情形;行政诉讼案件4起,均已办结,诉讼案件均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且无败诉。
(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问题整改成效明显。年度15个中央、省交办问题和“夏季攻势”382项任务全部完成;部长来岳调研指出10个问题,完成整改6个、剩余4个问题达到整改序时要求;围绕水、气等主题拍摄3部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整改各类问题41个。二是治污任务全面完成。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制定“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成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75家,抽检柴油车辆279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1399台,组织开展大气帮扶二轮共发现解决涉气问题134个。在水环境改善上,排查3400余个洞庭湖水系排污口,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127个,完成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项目107个,整改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问题25个;其中:湘阴县成立全省首个县排污口整治办,排污口整治工作典型经验获《中国环境报》推介;临湘市全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水质综合指数排名提升22位;在土壤污染防控上,指导5家土壤污染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督促27个重点监管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72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和2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三是环境安全筑牢夯实。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持续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共摸排环境风险隐患648项,已整改完成609项,剩余39项正按计划稳步整改。加强辐射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对8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13家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立案查处10起。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五)依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先后组织开展4轮排污许可质量现场核查、2轮证书线上质量审核,实现全市排污许可库1222家执证企业线上线下质量核查全覆盖。将排污许可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与日常监管执法,今年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1100余家,发现排污许可相关环境问题40个,办理排污许可行政处罚案件5起。依法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印发《岳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全年办理生态环境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3起。其中,湖南东湖养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涉及赔偿金额高达3.1亿元,是目前湖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已入选湖南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组织指导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工作;实行排污许可企业环保设施电力监控,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保设施电力监控非现场执法,做到无事不扰。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共办理信访件870件,城区12345热线工单以及市长信箱件运行情况均为“A”类。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建设的通知》要求,按照“补短板、突重点、保必需、强基层”的原则,投入经费500余万元,对6个执法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购买无人机、FID、便携式油烟检测仪等批执法装备,保障生态环境执法实现精准执法、智慧监管,并获“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深入推进“双随机”监管。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排污单位116家,公开116家检查情况,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监管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做到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执法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执法监管有力度和温度,全年共立案380起(“五类配套案件”49起,含“两打”刑事案件8起),其中免罚案件39起,轻罚案件19起。
(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系统学法普法全员参与,参学率、应试率、通过率100%。多元方式向公众普法,以微信公众号、局官网等为媒介向公众普法,通过“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制作普法宣传展板,发放《宪法》、《湿地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八五普法导读2023》等普法读本,多次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守护好一江碧水”等普法宣讲活动,全面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学法用法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岳阳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安排分管领导和科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指导、宣传、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2次专题学习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装备还有待完善、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方式方法上还需更加灵活,需创新执法普法宣传教育的新方法和新举措。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岳阳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持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责任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创新执法普法方式,将执法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利用自动监测、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和部门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法宣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