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实施层级)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备注 |
一、不办理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 ||||||
1 |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行政检查 | 市中心 | 县、市区各管理部执法中队或市中心政策法规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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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行政检查 | 市中心 | 县、市区各管理部执法中队或市中心政策法规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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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行政处罚 | 市中心 | 县、市区各管理部执法中队或市中心政策法规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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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行政处罚 | 市中心 | 县、市区各管理部执法中队或市中心政策法规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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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逾期不缴或者少缴 | ||||||
5 | 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 | 行政检查 | 市中心 | 县、市区各管理部执法中队或市中心政策法规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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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单位逾期少缴住房公积金 | 行政检查 | 市中心 | 县、市区各管理部执法中队或市中心政策法规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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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 | ||||||
7 |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行政许可 | 市中心 | 政策法规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 2018年4月28日) 第四条 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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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 行政许可 | 市中心 | 政策法规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 2018年4月28日) 第四条 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