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岳农(渔政)罚〔2025〕18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岳农(渔政)罚〔2025〕18号 | 违反规定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行垂钓案 | 曾志 | 2025年3月11日,当事人在岳阳市君山区东洞庭湖三百弓段水域违规垂钓。 | 依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300元。 |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