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法规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政策与改革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内审科)、种植业管理科、植保土肥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加工指导科)、乡村建设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县域经济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帮扶科、区域协作促进科、监督检查科(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垦科、机关党委(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负责市本级农业违法案件和市辖区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监督各县市、屈原管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四)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六)牵头协调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三)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