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60026/2021-1791521
所属机构:岳阳市林业局
负 责 人 :王保林
联系电话:8845687
机构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八号市林业局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岳阳市林业局

来源:岳阳市林业局2021-02-0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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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办公室,造林种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政策改革和改革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森林防火科,人事教育科,林长制工作科。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市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公共服务等审批事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七)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省级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开展林业产业统计。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指导生态补偿、林业和草原项目等重要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