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统计执法监督科(岳阳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
国民经济核算与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科、
工业统计科、
能源统计科、
投资贸易外经统计科、
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社会和科技统计科)、
服务业统计调查科、
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普查科、
岳阳市农村抽样调查队(
下属二级机构
)、
岳阳市统计信息处理中心(
下属二级机构
)、
岳阳市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
下属二级机构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基础统计数据。
(四)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七)协助有关部门承办全市统计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八)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民情民意调查工作;做好调查方案的设计工作,组织好每一项调查任务的完成,并写出调查分析报告。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