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军休服务管理科、拥军优抚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双拥工作科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承担政务信息管理、“互联网+政务”工作、局宣传工作及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负责全局各项资金管理,积极筹措、合理使用资金,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节约开支,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能,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为局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负责各科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资金管理使用检查督查。
(三)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的有关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烈士评定有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四)主要负责全市年度转业军官、退役士兵、随调家属、驻岳部队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
(五)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根据省厅年度安置计划,负责并指导全市军休接收安置工作、审定安置去向,组织移交并指导全市服务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军休机构落实保障军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编制市本级军休经费预算,及时分配,指导监督各项经费的使用;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重要问题。
(七)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纪委工作,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绩效考核、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岳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开展双拥宣传;为立功军人家庭送喜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军人军属优待、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协调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奖励金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