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按下列程序发放:
1、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向夫妻任意一方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填写《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
2、受理申请的单位核实后,签署意见上报乡(镇)计生办。
3、乡(镇)计生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