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委员会)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委员会)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宣布《岳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实施方案》(岳经信发〔2019〕5号)等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和未进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